不退让法

公民自卫法
美国有超过30个州有“不退让法”。根据这项法律,民众在与他人发生对抗时无需选择退让,可在认为生命安全遭受威胁时使用致命武力,这种情况下杀人被认为是自卫。

简介

在美国,法律规定一个人可以名正言顺地使用武力自卫,“有合理理由相信非法的威胁,没有义务先撤退”。一个关键的区别是这个概念只适用于保卫家庭或车辆,或者适用于所有合法占用的地方。根据这些法律的概念是有道理的,一个人在某些情况下,使用致命武力,“自我防卫”或“坚守阵地”法律将是一个免除刑事指控和民事诉讼。防卫和防御之间的区别是,免于法律控诉,攻击,拘留和逮捕。如积极抗辩,允许原告或国家寻求民事赔偿或刑事定罪,但可以提供缓解的情况下,证明被告的行为。有超过一半的州在美国通过法律,说明一个人他们的家被攻击时,没有责任撤退。有些国家除去从其他地方撤退的责任。 “自我防卫”,“没有义务撤退”,“坚守阵地”因此,法律上一个人有没有责任或其他要求放弃所在的地方是,他有权利抵抗加害者。在这样的法律,也没有责任撤退。可能仍然存在其他限制,如在公共场合,一个人携带枪械必须以合法的形式,无论是隐蔽或公开。
“自我防卫”支配美国联邦判例法中的自卫权的断言,对刑事凶杀案负责。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美国诉讼案(550 158美国诉讼案(1895年)),当事人“在其处所内”,当他受到攻击,“......没有首先挑起攻击,并曾在合理的时间内有合理理由且确实能相信死者生前意图伤害他的性命,或者伤害他的身体......当事人没有义务以退为进,也不须考虑是否可以安全地撤退,且有权自我防卫。
美国现在大多数州有某种形式的“不退让法”,在英语中,“不退让”的意思是不屈服,这是一条“公民自卫法”,也就是,如果别人侵害你或对你有非正义行为,而公共权力又不能予以你应有的保护,那么你就有权反抗,保卫自己的权利,尤其是人身安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