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铁岭市下辖县[4],位于辽宁省北部,辽河上游东岸,辽宁、吉林、内蒙古三省(区)交界处。县内区域面积达4317平方千米,南北距离为104千米,东西宽为73千米。[2]截至2025年4月,昌图县常住人口为711818人。[7] 昌图县位于辽宁省北部,辽河上游东岸,辽宁、吉林、内蒙古三省(区)交界处。[2]属辽北低丘平原。[14]昌图县属于中温带亚湿润区 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3]昌图县在虞夏商周时期为肃慎属地,元代时期归属行中书省的开原路北境,是蒙古族的游牧地。明代自立国号为科尔沁。清仍归属于蒙古族科尔沁游牧地,在光绪三年从厅升为府,中华民国二年从府改为县。1947年11月全境规划昌图、昌北两县,1947年12月15日昌图、昌北解放。1954年撤销昌图、昌北,合并为昌图县。1984年9月,划归至铁岭市。[4]截至2025年4月,昌图县辖33个镇。[5]县政府驻昌图县新区行政服务中心。[12] 昌图县是全国十大产粮县之一,截至2022年粮食年产量稳定在53亿斤左右[15][16][2],被评为全国第一生猪调出大县。[17]同时县工业基础雄厚,以建材、化工、机械、纺织、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现代工业格局也正在形成。[18]2022年末,全县有1274条各级公路。[19]新建及改造64条道路,新建道路25.2公里。[20]2025年前三季度,昌图县地区生产总值116.8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