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成立的证券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信达证券,英文名:CINDASECURITIES CO.,LTD.),是一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a]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中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b]和中国材料工业科工集团公司[c],在承继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和收购辽宁省证券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类资产基础上成立的证券公司。[3][2]总部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金隅大厦B座,艾久超为现任董事长,祝瑞敏为法定代表人。[4][d][3]
2007年9月4日,信达证券成立。[5]2011年3月3日,公司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256,870万元。[3]2022年12月12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4,300万股。[6]2023年2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601059。[1]2024年12月,北京证监局下发关于对信达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7]
公司主营业务为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期货业务、境外业务和其他业务。[1]公司曾获得2023中国企业信用500强排行榜第426位[8]、第十届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年会“年度创新机构”奖[9]、第十届资产证券化与债券·介甫奖“优秀ABS投资人”等荣誉奖项。[10]

历史沿革

2006年10月12日,中国信达中海信托中国中材签署《发起人协议》,拟以发起方式设立信达证券,注册资本151,1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2006年11月8日,财政部出具《财政部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财金[2006]100号),同意中国信达动用15亿元资本金,以货币出资方式发起设立信达证券。2007年2月2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方案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7]52号),同意中国信达发起设立信达证券,注册资本为15.11亿元人民币。同日,中国银监会出具《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07]84号),同意中国信达出资人民币15亿元发起设立信达证券。公司筹备设立期间,根据中国证监会办公厅于2007年4月30日分别下发的《关于同意辽宁省证券公司证券类资产转让方案的函》(证监办函[2007]86号)、《关于同意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类资产转让方案的函》(证监办函[2007]87号),信达证券(筹)与辽宁证券、汉唐证券清算组分别签署了《辽宁省证券公司证券类资产转让合同书》及相关补充协议、《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地区以外)证券类资产转让合同书》及相关补充协议,受让了辽宁证券、汉唐证券有关证券类资产。[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