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

促进全面防止核武器扩散的国际条约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Comprehensive Nuclear Test Ban Treaty,CTBT),是1996年9月10日由联合国大会投票通过的—项国际条约;条约宗旨和目标是为全面禁止核武器试验爆炸及其他任何核爆炸,有效促进全面防止核武器扩散及核裁军进程,从而增进国际和平与安全。[1][2]
1954年,印度率先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缔结一项禁止核试验国际协议的要求。[1]1963年8月,美、苏、英签订《部分禁试条约》,该条约禁止在大气层、外层空间和水下进行任何核武器试验或其它任何核爆炸。1974年7月,美苏在莫斯科签订《限制地下核武器试验条约》。1976年5月,美苏又签订了《和平核爆炸条约》及议定书。1980年里根政府上台后,谈判中断了一段时期。1986年3月,里根建议美苏举行双边会谈。1990年7月,禁止核试验特设委员会在中断七年之后再度成立。1993年8月,旧内瓦裁谈会通过决定,赋予禁核试特委会谈判职权,并将于1994年初正式开始条约谈判。[3]1996年9月10日,第五十届联大续会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通过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1][2]《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开放签署至2023年,条约生效所要求的“44国”中,英、法、日、澳、德、意等26个国家已批约,印度巴基斯坦朝鲜三国尚未签约。[2]截止2023年11月,联合国五常国家中,俄罗斯美国中国三国尚未批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4][5]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的达成,是人类迈向无核武器世界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环,反映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共同意志。该条约所确立的宗旨和目标已成为一项基本国际规范,对有效防止核武器的横向和纵向扩散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1][2]

历史沿革

历史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