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炯明

中国致公党首任总理、中华民国粤系军事将领
陈炯明(1878年-1933年),幼名捷,字赞三,又字月楼、竞存,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白町乡人。粤系军事将领,中华民国时期军政代表人物之一。[1]
1878年,陈炯明生于广东汕尾海丰县一个地主之家,1898年中戊戌秀才。因为对八股取士的考试制度没有兴趣,1906年陈炯明到广州就读于广东法政学堂,两年后以优等成绩毕业。[1]陈炯明回到家乡海丰,先后创办了海丰地方自治会和戒烟局。1909年被推选为省咨议局议员,同年加入同盟会;他后来还参加了黄花岗起义,开办新学,支持新文化运动,查办妓院烟馆,扶持工商业发展。1917年陈炯明在参加护法运动之时,被孙中山任命为援闽粤军总司令,1920年10月被孙中山任命为广东省长兼粤军总司令。1921年孙中山就任非常大总统后,又任命陈炯明为陆军部长兼内务部部长。1922年,陈炯明因与孙中山政见不合被免去他广东省长、粤军总司令、广州政府内务部长三职。陈炯明离开广州赴惠州,密令部下策划武装叛乱,并暗中与直系军阀吴佩孚达成反孙协议。[2]6月16日凌晨,陈炯明部炮轰总统府,背叛革命。之后孙中山赴上海,陈炯明则回到广州自任粤军总司令。[2][3]1925年陈炯明的残部被李宗仁等的桂系军摧毁,逃到香港[4]1925年10月10日,中国致公党推举陈炯明担任中华民国总理的职位。[2]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陈炯明于12月1日发表《敬告国人书》,支持蒋介石“攘外必先安内”的主张。1933年9月22日,陈炯明病逝于香港。[5]
中山大学段云章教授说,评价陈炯明是分阶段的,他主政广东时的一些措施、在漳州的地方自治,也有值得肯定的地方。但“六·一六”兵变是不对的,不得人心。[6]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