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述

宋朝时期的大臣
刘述,字孝叔,湖州人。他在科举考试中获得成功,成为御史台主簿,后来担任了温、耀、真三州的地方长官,以及江西刑狱的提点。他的职务不断晋升,最终达到了都官员外郎的级别。由于他表现出色,被特别提升为兵部员外郎,随后转任荆湖南北、京西路转运使,再次因为功劳被提拔为刑部郎中[1]

人物经历

早期生涯

刘述在宋神宗即位后,被召回京城担任侍御史知杂事。在此期间,他又连续十一年没有向上级汇报工作成绩。皇帝了解到他的资历深厚,便授予他吏部郎中的职位。他曾提出建议,认为减少奢侈应该从后宫开始,同时指出章辟光应当受到惩罚,高居简应当被撤职,张方平不应参与重大政治事务,王拱辰也不应被任命为宣徽使。然而,这些意见都没有得到回应。当时,滕甫担任中丞,刘述准备对他进行批评。滕甫得知此事后,抢先请求面见皇帝。滕甫离开后,刘述才向皇帝报告滕甫作为言官并没有什么贡献,并揭露了他的不良行为。皇帝表示,滕甫经常直言不讳地提出反对意见,对国家有益,只是外界不了解而已。他还提到,滕甫总是称赞刘述的优点,希望刘述不要再对此发表评论。[2]

王安石改革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