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审判机关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属于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报告工作。[3]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内江城区中心,下辖市中区东兴区资中县隆昌市威远县5个县(市、区)法院和35个派出人民法庭。[2]

主要职责

依法审理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和认为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依法审理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审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指导﹑监督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等工作。[4]

所获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