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奥威饮品有限公司

1998年成立的公司
新乡市奥威饮品有限公司(英文:Xin Xiang Ao Wei Beverage CO.,Ltd)[1]是一家集啤酒、饮料生产销售与科研开发为一体的专业公司。[2]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6月,注册地址:新乡市封丘县产业集聚区世纪大道187号,法定代表人是张风云[1]
2014年10月27日,新乡市奥威饮品有限公司从封丘信用社贷款1350万,贷款期限为两年。2016年10月30日,贷款到期,奥威公司未能还款,封丘信用社起诉奥威公司。2017年8月,封丘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判决奥威公司偿还借款本息。2021年12月29日,奥威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田东梅被公安机关羁押,涉嫌罪名为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2022年4月6日,封丘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3年1月,封丘县法院认为奥威公司和田东梅骗取贷款罪成立。同年5月,新乡市中院作出二审裁定,以“原审判决部分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了一审判决,发回重审。12月26日,封丘县法院作出重审一审判决,认为奥威公司和田东梅骗取贷款罪成立。2024年3月20日,新乡市中院就此案重审二审开庭。[2]

历史沿革

新乡市奥威饮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6月,[1]前身是新乡市寒山啤酒有限公司,公司生产名为“寒山”的啤酒。公司是一家集啤酒、饮料生产销售与科研开发为一体的专业公司,是河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和新乡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
从2007年起,奥威公司向封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每次都按照约定期限完成了还款。2014年10月27日,奥威公司在偿还上一笔1350万贷款及利息后,又再次从封丘信用社贷款1350万,贷款期限为两年。2016年10月30日,贷款到期,奥威公司未能如约还款。封丘信用社将奥威公司和担保人起诉至法院。2017年8月,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判决奥威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借款本息,相关担保公司和自然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随之生效,但奥威公司也未能履行判决还款,该案也未进入强制执行程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