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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广照-抖音百科
梁广照(1877-1951),号长明,别名柳斋,清代广东十三行天宝行商梁经国的四世孙,曾任清政府法部刑部典狱司主事、宥恤司司副、举叙司员外郎等职。辛亥革命后,转投教育界,曾在唐山铁路学堂、香港汉文中学、广州知用中学、广州国民大学等学校任教三十余年。1951年逝世于广州。[2] 人物经历
梁广照在光绪二十五年(1899)报捐主事,随后赴日本东京法政速成科留学。归国后,继续在刑部担任主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随着刑部改组为法部,梁广照被任命为法部典狱司主事、宥恤司司副,并升任举叙司员外郎。他还曾以主事员外郎的身份总督提牢,总办秋审。[1] 社会活动
光绪三十年(1904),梁广照因美国合兴公司不遵守与中国原订承建筑粤汉铁路合同,私自将铁路股份的三分之二卖给比利时公司,他得知此事后,奋起具奏,力争废约,收回路权。他以法部主事身份上谕军机大臣,条陈粤汉铁路一事,主张收回粤汉铁路权自修铁路。此举引发了全国废约保路运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