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上,一个公理系统(或称公理化系统,公理体系,公理化体系)是一个公理的集合,从中一些或全部公理可以用来一起逻辑的导出定理。一个数学理论由一个公理系统和所有它导出的定理组成。一个完整描述出来的公理系统是形式系统的一个特例;但是通常完全角式化的努力带来在确定性上递减的收益,并让人更加无法阅读。所以,公理系统的讨论通常只是半角式化的。一个形式化理论通常表示一个公理系统,例如在模型论中表述的那样。一个形式化证明是一个证明在形式化系统中的表述。 性质
一个公理系统称为自洽(或称相容、一致性),如果它没有矛盾,也就是说没有从公理同时导出一个命题及其否定的能力。
在一个公理系统中,一个公理被称为独立的,若它不是一个从系统的其它公理可以导出的定理。一个系统称为独立的,若它的每个公理都是独立的。 虽然独立性不是一个系统的必要需求,自洽性却是必要的。一个公理系统称为完备的,若每个命题都可以导出或其否定可以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