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书

四川省乐山市原副市长
李玉书(1955年9月—2003年10月),出生于四川资阳,曾任四川省乐山市副市长。
2002年1月16日,李玉书因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成都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于2003年10月14日被执行死刑。[1][2]

生平经历

1955年9月,李玉书出生在四川资阳一偏僻的小山村,家境贫寒。其母在20世纪60年代因贫困和饥饿患水肿病去世。其父是远近闻名的杀猪匠,拉扯着几个儿女含辛茹苦,艰难度日。
李玉书从小就懂得生活的艰辛,上小学时,每天去山上拣粪、放牛、割草、砍柴。李玉书身材矮小,就是那时累的;上中学时,李玉书每月以两斤大米和30斤红苕度日,靠一盏煤油灯度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