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店回族镇位于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西部,总面积为29.34平方千米。在西周时期,它是古项子国的国都。1983年8月,槐店镇改为槐店回族镇。截至2019年末,该镇户籍人口为122086人,下辖17个社区,镇政府驻东关社区镇府街1号。该镇拥有194个工业企业,其中规模以上企业有79个。此外, 该镇还有273个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 历史沿革
地理上槐坊处于蔡河入的交汇处,沙颖河中游,便于商贸往来,加之回民有从商的习惯,一时间这里商贾云集,店铺林立,漕运兴旺,逐渐恢复了古项昔日的繁华,成为豫东皖北商贸重镇。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在槐坊建分县衙门,设散厅建制,置槐坊厅(与县平级),析槐坊周围十里以内原属沈丘、项城、淮阳管辖区域并入散厅版图。民国成立后,废散厅,区域复归三县分管。民国17年(1928),在原槐坊厅区域上,划设特别行政区(即省直特别镇),成立公安局。公安局直属河南省保安处,下设三个分局,一分局管理项城地段、二分局管理淮阳地段、三分局管理沈丘地段。民国28年(1939),改公安局为警察局。民国32年(1943)2月,河南省第七区专员公署由秣陵镇迁入槐坊,10月初迁往淮阳。1947年2月设镇,属界首县。1948年5月,豫皖苏行政公署在此建槐店市。1949年3月撤市设沈丘县第五区。1950年10月沈丘县人民政府由城关镇移驻槐店,把原属项城、淮阳与沈丘接壤地段及飞地、插花地并入沈丘县版图。1951年3月,建立槐店民族镇(包括槐店回民自治区和海楼回族乡)。1958年后,分别设槐店镇和槐店人民公社两个建制。1980年槐店人民公社更名北郊乡,1983年4月槐店镇改建槐店回族镇,即今沈丘县县城。 唐、五代、金、元至明前期,称秣陵,为项城县治所。明宣德三年(1428年)8月,黄水泛滥河道北移,城陷河中,项城治所南迁南顿县殄寇镇(今项城市秣[mò]陵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