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潘汝祯(1573-1627)天启甲子(1624年)榜眼,魏党中人。曾任逝江巡抚,于天启六年(1626)为魏忠贤建生祠,升为南京刑部尚书,后被诛杀。[1] 潘汝桢为慈溪令时曾将公款寄往家中,其父潘为山坚决不受,说:“陶母尚知封坛退鲊,你难道认为我连女子都不如吗?” 潘汝桢在俯顺舆情本中有“厂臣心勤国恤,念切民隐”等话。
人物简介
潘汝桢,字镇朴,别字多皇 、克生,自号石乳,出生在南直隶安庆府桐城县(今属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属于军籍家庭。他专注于《礼记》的学习,并于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考中举人,次年(1601年)连中三甲进士。初任大理寺观政,后被任命为浙江缙云县知县。在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他转任慈溪县知县,但据记载,他在任期间涉嫌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