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审判机关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的监督。[1]

主要职责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审判法律规定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三)依法执行由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罪犯的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