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名录(zhōng guó gōng yè yí chǎn míng lù)包含了创建于洋务运动时期的官办企业,也含有新中国成立后的“156项”重点建设项目,覆盖了造船、军工、铁路等门类,是具有代表性、突出价值的工业遗产。2018年1月27日,由中国科协调宣部主办,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学会承办的“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名录”发布会在中国科技会堂举行。 发布背景
工业遗产不仅仅是文化遗产,也是记忆遗产、档案遗产。工业遗产保护名录的形成,极大有助于保存这些文明的印记,使之成为全人类共同的财富。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工业遗产是人类文明和历史发展的见证,其所具有的历史文化价值、知识价值、科学技术价值、经济价值和艺术价值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受到普遍重视。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大批曾为我 国近代化、现代化作出重大贡献的老工业企业面临改组、搬迁,其设备、产品也不断在淘汰更新。[1]
认定标准
国家工业遗产申报范围主要包括:1980年前建成的厂房、车间、矿区等生产和储运设施和重要设备、工具、产品等,以及其他与工业相关的社会活动场所。申请国家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工业文化价值突出、遗产主体保存状况良好、产权关系明晰,并具备以下六方面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