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

为激励公务员忠于职守,勤政廉政制定的规定
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旨在激励公务员忠于职守、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规范公务员奖励工作。该规定根据公务员法制定,自2008年1月4日起施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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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发[2008]2号
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