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

法规
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是重庆首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地方性法规,由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发布施行

2017年3月29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作为全市首部风景名胜区保护法规,《条例》将从今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
随着大足石刻景区的提档升级和时代的演进,原有的《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管理办法》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大足石刻保护、研究和利用的需求。自2014年开始,大足区联合重庆市文物局一道,依托西南政法大学专家团队拟定《条例》(草案)。几年来,根据市人大和市政府批示指导意见,并积极征集文物保护专家、法律人才和普通市民大众的意见,集合各方智慧,数易其稿,《条例》最终定稿出台。

修订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