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审计厅

河北省审计厅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冀政〔2009〕46号),设立河北省审计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职责调整

(一)加强对设区市政府及省财政直管县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
(二)加强对经济责任、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能源、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资金、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职责。
(三)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