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是全省各民族曲艺家自愿组成的具有专业权威性与广泛代表性的人民团体,是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也是中国曲艺家协会的团体会员。
第二条 本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海南省曲艺权威机构,在海南省文学艺术联合会和中国曲艺家协会的组织协调下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指导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团结广大曲艺家和曲艺工作者,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推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