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贫困户

掌握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方法
建档立卡贫困户,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专项扶贫措施要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3]
2013年底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2014年,制定《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和《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指标体系》,明确了全国统一的建档立卡标准和程序。[1]2016年,全国又补录贫困人口807万,剔除识别不准人口929万,建档立卡工作实现了从“基本精准”到“比较精准”的转变。[1]截至2019年底,云南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提前完成,云南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部得到解决。[4]
贫困户建档立卡的主要内容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5]建档立卡对象包括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2]建档立卡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不断完善,从实现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常态化、进行数据比对推进信息共享、开展数据分析推动扶贫开发科学决策三方面为脱贫攻坚提供精准服务,包括规模分解、初选对象、公示公告、结对帮扶等工作步骤。[2]

简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专项扶贫措施要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