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泽华

汕头戏曲学校名誉校长
范泽华,1938年4月生,广东省普宁洪阳镇人。1949年后传统戏曲“三改”——“改人”、“改戏”、“改制”之后,潮剧第一代表演艺术家,与姚璇秋萧南英吴丽君陈丽华等并称第一代潮剧的“五朵金花”。工青衣闺门旦,亦反串小生。尤其以青衣行当表现传统悲剧人物,代表剧目有《春香传》、《芦林会》、《刘明珠》与《赵氏孤儿》等。所扮演的角色,如《春香传》中的春香、《芦林会》中的庞三娘、《刘明珠》中的刘明珠、《赵氏孤儿》中的庄姬等已深入人心,经典唱段如《芦林会 · 妾身何故应受此冤苦》、《宝莲灯 · 安得心上人儿还》、《刘明珠 · 哭坟》、《赵氏孤儿 · 三炷清香心一片》等更是脍炙人口。[1][2][3]

人物生平

初恋潮剧

一九三八年某月某日某时,广东省普宁县洪阳镇新安村,范厚都、林玉兰夫妇喜获一名千金小姐。女婴的哭声煞是好听,清婉柔丽,内行人听了,说是“有戏曲韵味”,恭祝范先生家里出了个“花旦”。
范先生夫妇听了,似不感兴趣这么预示。夫妇家里已有“几条龙儿”,希望这一“凤儿”将来长得艳光四射,故而取名范艳英。心里预祝范艳英成为才女淑女,压根儿不愿女儿去唱戏当什么花旦,所以不赞成“戏曲韵味”,而偏要说“好听过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