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乡位于同心县西南部,原属海原县辖区。属扬黄灌区,山川并存。与同心县城隔河相望,海同公路、福银高速公路贯穿全乡。全乡辖7个行政村。盛产玉米、小麦、油料。2007年主要奋斗目标:实现社会总产值1.05亿元,人均收入2100元。乡政府驻李堡村。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兴隆乡人口数为11010人。[1] 基本介绍
经济发展
随着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进一步深入,为山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乡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力度,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着力点,大力培育发展种草养畜主导产业。牢牢抓住从全乡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把种草养畜业作为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突破口和主攻方面,坚持“以草为业、种草养畜同抓,规模效益并重”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制定的关于发展草畜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把发展种草业与养殖业有机结合起来,将其作为振兴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的特色支柱产业,鼎全乡之力,齐抓共促,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四个到位”,使全乡的种草养畜业取得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种草养畜作为一个主导产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项目一启动,乡、村两级组织就把对群众的思想动员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政策,并结合当地实际,宣传种草养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群众对退耕还草的认识,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成立了机构,建立了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了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将紫花苜蓿种植任务分解到村,地块落实到户,责任明确到人,从而有力地促进了种草养畜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