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兴华(1925年10月-2019年12月6日),男,汉族,中共党员,1925年10月生,山西五台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系原主任、教授,曾任国务院学位 委员会经济学科评议组成员。1952年于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1984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政治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历任经济学系系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理论经济学分会主席、《中国人民大学学报》总编辑等职。1991年开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9年被授予中国人民大学首批荣誉一级教授称号。曾任第三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经济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资本论》研究会副会长、全国综合性大学《资本论》研究会会长等。代表作品:《理论是非辨析》、《企业活力与企业行为约束机制》、《经济运行机制概论》、《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等。迎接新中国六十年华诞之际,被入选为“影响新中国60年经济建设的100位经济学家”之一、2013年6月获得与诺贝尔经济学奖相对应的世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奖以奖励其为经济学发展和人类进步做出的卓越贡献。2019年9月1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授予卫兴华“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9月25日,被授予“最美奋斗者”荣誉称号。 2019年12月6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卫兴华,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5岁。 人物经历
1925年,卫兴华出生在山西省五台县的一个农民家庭。小学时,老师给他取名“卫显贵”,希望他将来荣华富贵。从小目睹日军暴行的他,在读中学补习班时,把名字改为“卫兴华”,立志抗击日寇、振兴中华。1946年,卫兴华参加了党的地下工作,1947年在解放区正式入党。后被捕入狱。他在狱中严守党的秘密,出狱后转到北平继续从事地下工作。此后,卫兴华先后在华北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