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政举

程政举
程政举,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于河南省潢川县。他是中国民主促进会的会员,同时也是法学教授和历史学博士。他在武汉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担任博士后。程政举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和诉讼法史的研究,现在是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的理事和河南省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的常务理事。他在《法学》《法学评论》《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期刊上发表了40余篇论文,其中一篇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四篇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个人简历

工作情况

2003年被评为河南省中青年骨干教师,2007年被评为河南省教育厅学科技术带头人。 1987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1年7月获北京大学经济法法学硕士学位; 2006年6月获郑州大学历史学博士学位;2006年9月至2008年9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诉讼法研究。1987年7月毕业后被分配到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从事教学工作,2000年4月任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务处副处长,2008年9月任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学评估督导办主任,2011年6月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