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文件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是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目录。[1][3]现行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2021年11月23日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4]
2017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5]此后,根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进行优化调整,形成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于2021年11月23日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共计72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3项,水平评价类26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3项。[6][7]目录内的准入类职业资格涉及公共利益或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领域,均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设定依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则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是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必要支撑。[8]

历史沿革

2017年9月15日,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40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5]目录公布后,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目录管理,严格落实国务院“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要求,严格控制新设职业资格,坚决防止已取消的职业资格死灰复燃,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工作进一步规范,证书“含金量”进一步提升,为规范行业管理、稳定和促进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8]
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深化职业资格领域“放管服”改革,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批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于2020年底前完成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工作。73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改为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相关的3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因此,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需同步作相应调整。此外,近年来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也对国家职业资格及其实施部门等作了一些调整,迫切需要相应修改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8]对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进行优化调整,形成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于2021年11月23日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包含72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9项(准入类33项,水平评价类26项),技能人员13项。职业资格总量比2017年目录减少68项,压减比例达49%。[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