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伸

刘伸
刘伸(?—1086)字济时,辽南京宛平(今属北京)人。重熙五年(1036)进士[zhuó]枢密院承旨,谏阻徙富民以实春、泰二州。提点大理寺,明理法,审狱宽恕,全活者众。为户部使,一年入“羡余钱”三十万缗,拜南院枢密副使,道宗称其忠直。后为乙辛所陷,出为保静军节度使。以崇义军节度使致仕。燕、[]民饥,与赵徽等日济糜粥,所活甚多。

生平

少年时以诗辞闻名。兴宗重熙五年(1036)中进士,授彰武军节度使掌书记、大理正。因陈奏案件向兴宗进言,升为枢密都承旨,权中京副留守。后兴宗诏令迁中京富民以充实辽朝其他地方,他认为不应使百姓动荡不安,奏请免行。后改任大理寺少卿,所审理案件公允,皆以为不冤,升任大理卿。后又改任西京留守。复为三司副使,加谏议大夫,提点大理寺。以政声著而调任南京副留守。又任崇义军节度使,在任期间政务简静,尽量不扰民。后任户部使,善理财,一年多进奉朝廷钱三十万缗,授任南院枢密副使。道宗皇帝即位后,任参知政事。后遭耶律乙辛排挤、诋诬,出任保静军节度使。但道宗皇帝还想重用,加他为太子太保,迁上京留守。后退休回到燕京,适逢燕蓟地区发生大饥荒,他与已经致仕的官员赵徽、韩造等每日济以粮食、粥饭,救活不少饥民。

史载

辽史》卷九十八·列传第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