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津旺楚克

松津旺楚克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松津旺楚克任察哈尔省政府委员。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0月,“蒙古联盟自治政府”成立,松津旺楚克任参议会参议。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9月,“蒙疆联合自治政府”成立,松津旺楚克任“民政部”部长。[1][2]

正文

松津旺楚克(1885-1948.2.19),蒙古族锡林郭勒盟浩齐特左翼旗人,世袭浩济特左翼旗扎萨克多罗额尔德尼郡王,人称松王。
民国五年(1916年),松津旺楚克任浩济特左旗札萨克。后封该旗多罗郡王。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松津旺楚克任察哈尔省政府委员。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0月,“蒙古联盟自治政府”成立,松津旺楚克任参议会参议。翌年3月,松津旺楚克任锡林郭勒盟副盟长。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9月,“蒙疆联合自治政府”成立,松津旺楚克任“民政部”部长。民国三十年(1941年)6月,民政部废止,松津旺楚克改任新设的“兴蒙委员会”委员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