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玺

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钢铁冶金专家
王之玺是云南钢铁厂创建者之一;制订解放初鞍山钢铁公司复工计划并参加组织实施;参加新中国成立初期鞍钢扩建设计的审查;推行技术管理,组织制订我国第一套钢铁产品标准和全国统一的钢铁生产操作要点;组织攀枝花钒钛磁铁矿高炉冶炼试验成功;参加筹建中国金属学会,开拓学会国内外学术交流。王之玺对钢铁工业生产建设、技术改造、长远技术发展规划等方面提出过重要建议。1936年,王之玺任上海新和兴钢铁公司副厂长;1946年,王之玺任资源委员会钢铁组副组长。[1]1947年,王之玺任资源委员会鞍山钢铁有限公司协理;1949年,王之玺调任东北工业部计划处副处长。[2]1950年起,王之玺先后在东北工业部、中央重工业部和中央冶金工业部等领导机关工作,历任重工业部技术司副司长、钢铁司副司长、科技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1]1955年,王之玺被选聘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学部委员。[2]1956年至1967年,王之玺历任冶金工业部技术司副司长、钢铁司副司长、科技办公室副主任。[3]1979年至1984年,王之玺任中国金属学会常务副秘书长。[4]

人物生平

王之玺,出生于书香门第。自幼聪颖,1920年以优异成绩毕业于县立第一小学
1924年毕业于保定第六中学,随即考入北洋大学预科。
1929年暑假,他随地质教授冯景兰龙烟铁矿考察,在冯的薰陶下,对发展中国钢铁工业产生了浓厚兴趣。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