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挂黑龙江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牌子),为省政府组成部门。[1][2]

职责调整

(一)将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的职责整合划入省国土资源厅。
(二)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科技成果转化具体实施的职责交给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