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

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
为加强我国博物馆建设,引导和支持地方重要博物馆向国际先进行列迈进,根据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中宣发[2008]2号)的要求,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于2009年11月18日启动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重点博物馆。[1][2][3]

共建意义

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重点博物馆,是由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共同认定,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联合共建的地方所属重要博物馆。通过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大投入力度,使有关博物馆的藏品保护、展示、科研和运行水平显著提高,社会教育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构建以点带面、立足区域、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博物馆综合资源共享平台,逐步打造一批最能够展现中华文明、反映中国文化价值,并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博物馆。

评估认定

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重点博物馆坚持择优认定、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和稳定支持的原则,从地方重点博物馆中遴选培育,予以总量控制。为此,国家文物局组织专家研究制订了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重点博物馆“管理暂行办法”和“认定评估标准”。经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博物馆进行评估,根据综合得分情况,并商财政部同意,确定评估排名前11位的上海博物馆南京博物院湖南省博物馆河南博物院陕西历史博物馆湖北省博物馆浙江省博物馆辽宁省博物馆等8个博物馆为首批中央地方共建博物馆,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首都博物馆山西博物院等3个博物馆为培育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