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竞争市场理论

可竞争市场理论
可竞争市场理论(theTheory of Contestable Markets)又叫可竞争性理论(Contestability Theory),形成 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1981年12月美国著名新福利经济学威廉·鲍莫尔(William.Baumol)在美国经济学会年会上作了题为“可竞争市场:产业结构理论的一次革命”的发言。1982年,鲍莫尔美国西北大学教授潘扎尔(Panzar)、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威利格(Willig)一起出版了《可竞争市场与产业结构理论》一书,标志着系统化的可竞争性理论的形成。可竞争性理论在价格理论、产业组织理论等方面都提出了极具创新意义的见解。

产生背景

美英等主要西方发达国家自20世纪70年代陷于经济“滞涨”,由此引发了理论界对凯恩斯主义的全面反思。供给学派、货币主义、理性预期等一大批新的理
论派别纷纷崛起,可竞争市场理论也是这一时代背景的产物。当然,可竞争市场理论与这些理论流派的基本立场并不完全相同,比如,可竞争市场理论不是一般的反对国家干预,而是主张重新认识市场和政府的作用。可竞争市场理论的产生与传统微观经济学的内在缺陷和理论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有着直接的关系。传统微观经济学的核心内容是论证“看不见的手”原理。该原理由十八世纪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提出,经过几代经济学家的努力,这一原理发展成为形式优美、逻辑严密的完全竞争理论。该理论证明,在特定的假设条件(大数目厂商、自由进入、产品同质和完全信息假定)下,市场机制能够使一个经济体获得良好的绩效特征,比如,边际成本定价、不存在超额利润等等,并具有帕累托效率。这就给“看不见的手”赋予了具体而实际的内涵。从此,“边际成本定价”、“帕累托效率”等概念成为经济学家用来评价市场结构、企业行为和政府政策的福利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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