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神教(Polytheism)是指信仰和同时崇拜许多神的宗教,相对应一神教而言,以古埃及、古希腊、古罗马、北欧、玛雅、印加、阿兹特克等以 神话为基础的宗教,以及现代日本的神道教,海地的伏都教和在英国、美国新兴的威卡教都被认为是多神教,融入各地民间信仰的佛教则被认为是全球三大宗教中唯一的多神教。 中国传统宗教揉合了儒、释、道三教的信仰,在寺庙中各种不同宗教的神灵被共同祭祀(中国民间至今仍有“天官赐福”“定福灶君”“门口土地财神”等习俗)也正是多神教典型之一。
概述
多神教是相信并崇拜多位神灵的宗教。相信有众多神灵存在,但各神的地位、神通、威力不尽相同,所受的崇拜亦不相等,信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意选择特定的神灵加以崇拜。进入阶 级社会后,多神教中亦出现了天阶体系,通常有一位至高主神居于天阶体系的顶端,作为众神之首。多神教崇拜的神灵,有的是自然体、自然力的人格化,如瑞(埃及宗教中的太阳神),乌拉诺斯(希腊宗教中的苍天神);或是拟人的动、植物,如玛雅宗教中的东方神库库勒坎为一有羽毛的蛇;或是将社会现象和力量人格化,如玛尔斯(罗马宗教的战神)、阿芙若狄蒂(希腊宗教的爱神)、阿胡拉·玛兹达(琐罗亚斯德教的光明神)。多神教一般都有一些具有特定职司的神灵,如行业神、民族或地区的守护神等。有时统治者被神化,作为崇拜的对象,如埃及法老、罗马皇帝。 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