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施特劳斯

奥地利音乐家、圆舞曲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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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巴普蒂斯特·施特劳斯德语Johann Baptist Strauß,1825年10月25日——1899年6月3日),也叫小约翰·施特劳斯奥地利著名音乐家、指挥家、作曲家。约翰·施特劳斯的父亲也是奥地利著名音乐家,被称为“圆舞曲之父”。由于父子同名,后人通常将儿子称作小约翰·斯特劳斯(Johann Strauss Jr.)或约翰·斯特劳斯二世(Johann Strauss II),将父亲称为老约翰·施特劳斯(Johann Strauss Sr.)或约翰·斯特劳斯一世(Johann Strauss I)来区分他们。[1]
约翰·施特劳斯自幼热爱音乐,6岁开始创作,19岁组建了自己的乐队,擅长小提琴、指挥、作曲。经过和父亲老约翰·施特劳斯五年的竞争,1849年,约翰·施特劳斯继承了父亲的遗产,统治了维也纳音乐界。他创作的《蓝色多瑙河》《维也纳森林的故事》等至今仍是圆舞曲中的经典。1871年,约翰·施特劳斯转向轻歌剧创作,同样获得了成功。他一生辗转奥地利法国英国俄国美国多地演出,在世界各地享有一定知名度。1899年因病去世,享年74岁。[2][3]
约翰·施特劳斯的作品体裁广泛,代表作有圆舞曲《蓝色多瑙河》《春之声》,轻歌剧《蝙蝠》《吉普赛男爵》等,以三拍子的圆舞曲最为出名。[4]在约翰·施特劳斯的笔下,圆舞曲不再是舞会的伴奏,更可以供人欣赏,他奠定了维也纳圆舞曲在欧洲音乐史上的地位,被誉为“圆舞曲之王”。[5][6][7]

人物生平

痴心音乐的天才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