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庄

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出现的一种金融组织
钱庄又称银号,是旧中国早期的一种信用机构,主要分布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福州等地。[1]在长江流域和上海地区称“钱庄”,在北方和华南各省,多称之为“银号”。它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约明朝中叶以后)出现的一种金融业组织,主要经营银钱兑换、存款、放款和汇兑等业务。[2]
钱庄的产生与铜钱、银两的兑换业务有关。因币种繁多,仅制钱一项就有“金背”“火添”“锭边”等,重量成色不一,而且制钱、私钱和白银的比价经常波动,这样经营银钱兑换业务的钱庄遂应运而生。清代以后,钱庄实际上已成为中国当时商业和金融业的枢纽。至乾隆后期,钱庄、票号的设立更是以某种发达行业为依托,应此种商业之需而发展壮大。[2]
上海钱庄早期的繁荣与沙船业密不可分。沙船业高风险高收益,沙船商不仅需要足够的自有资金,还要经常大量借助外部资金进行周转。与此相适应,钱庄在银钱兑换业的基础上逐步发展成为信贷活动机构,且金融功能日趋多样。上海钱庄视资本规模的大小划分为汇划庄(参加钱业公会的钱庄)、非汇划钱庄 (不能参加钱业公会的元、亨、利、贞字号钱庄)。钱庄有独资经营亦有合资经营的,实行无限责任制。1949年后,各地钱庄多数停业,上海等地少数未停业的钱庄也与其他私营金融企业一起合并成为公私合营银行[2][3]

简介

钱庄是旧中国早期的一种信用机构,主要分布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福州等地。在北京、天津沈阳济南广州等地的则称为银号,性质与钱庄相同。另一些地方,如汉口、重庆成都徐州等,则钱庄与银行并称。早期的钱庄,大多为独资或合伙组织。规模较大的钱庄,除办理存款,贷款业务外,还可发庄票,银钱票,凭票兑换货币。而小钱庄,则仅仅从事兑换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