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

三国时期文学家
曹植(公元192年—公元232年),字子建,沛国谯郡(今安徽亳州)人,三国魏国诗人、文学家,魏武帝曹操第三子,魏文帝曹丕之弟。[1][2][3]
曹植幼年聪慧,下笔成章,受到父亲曹操的喜爱;早年随父亲征战四方,建安十六年(公元211年)受封平原侯;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改封为临淄侯。[4][5]这一时期曹植与邺下文人诗词酬和,交往密切,写下了《公宴》《斗鸡诗》《侍太子坐》等宴游诗。[5][6]曹操早年欲立曹植为太子,曹植却因受到哥哥曹丕的排挤陷害而逐渐失宠。[1][2][3]建安二十二年(公元217年),曹丕被曹操立为太子,而后下令诛杀过去曹植的支持者。政治环境变得险恶,曹植被迫离开京城回到自己的封地,却难逃迫害。[4][7]黄初二年(公元221年),曹植因事被贬为安乡侯,后又遭屡贬[zhé],先后迁封[juàn]城王、雍丘王、东阿王。[4][8][9]期间,曹植曾多次上表求用无果,苦闷之中作《赠白马王彪》《责躬》《七哀》《种葛篇》等名篇抒发感怀。太和六年(公元232年),曹植逝世,卒谥“思”,故后世称之为“陈王”或“陈思王”。[1][2][3][10]
曹植一生作品颇丰,后世辑有《陈思王曹植集》三十卷,今已散佚。目前曹植的存世作品尚存诗歌八十余首,赋四十余篇,散文七十多篇。[11][12]曹植的诗歌遣词精切、音节和谐,具有慷慨清新、刚健雄浑的审美特征,被誉为“建安风骨”,代表作有《白马篇》《七哀诗》;其赋和散文融合了现实主义浪漫主义创作手法,通俗易懂,感情浓厚,富于感染力,代表作有《洛神赋》《求自试表》等。[13][14]曹植一生擅作五言诗,对五言诗的继承和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同时也以其“骨气奇高、辞采华茂”的创作特征对后世诗风变革产生了深远影响。此外,曹植也是辞赋发展史上是继往开来的作家,其辞赋创作打破了两汉以来“劝百讽一”的赋颂传统,由描写宫廷林苑转向反映广阔的现实社会,为建安赋风的转变起到了重要作用。并且曹植的辞赋注意骈俪对偶,对后世辞赋的骈俪化发展也产生了一定影响。[6][13][15]其曾著《辩道论》,驳斥神仙之书、道家之言,[16]认为人之寿命长短、骨体强劣皆因其作为而异。[17]曹植对桓谭相信“灾异变怪”而“畏天戒”的主张表示异议。[18]
后世对曹植的文学成就也普遍认可。西晋史学家陈寿评价曹植的文采丰富艳丽,作品足以流传后世;[4]南朝文学评论家钟嵘将曹植之诗推为诗中上品;[19][20]不过清初思想家王夫之却认为曹植的诗歌过分注重形式上的铺排,辞藻上的矫饰,没有什么真情实感与生气。[21]

人物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