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高(1963年一1991年12月28日)[1][2],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汉正街人,湖北省武汉市特大持枪杀人案罪犯。[2] 1973年,张明高母亲因病去世,由于自幼失去母爱,张明高从小就养成孤僻的性格,少言寡语。1978年,张明高父亲因病去世,张明高辍学跑到父亲厂里要求顶职,由于年龄不够遭到了拒绝,加上父亲生前受过处分,便开始记恨工厂的人,后又发展为恨社会上所有的人。[1]1980年夏,张明高造出了第一把土手枪,此后的三年间,又试制了第二和第三把手枪[2],并开始用活人作靶子。从1983年到1988年五年间,张明高8次作案。1989年,张明高又先后两次盗窃派出所,盗得制式手枪3把。在1990年4月19日、5月11日、11月13日,张明高又连续作案3次,导致5名群众死亡。[1]1991年11月21日晚,武汉市公安局将藏匿在在汉阳区永丰乡五里墩村唐家湾7号的张明高抓捕归案。[4]1991年12月19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明高案做出宣判,判处张明高死刑。[5]12月28日10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