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专区,即今广东省梅州市的前身,1965年7月,设立梅县专区,原兴梅专区7县从汕头专区分出,归属梅县专区,后改为梅县地区;1979年3月,原梅县所辖之梅州镇由区级升格为县级称梅州市,梅县地区辖7县1市;1983年6月,梅州市与梅县合并改为梅县市,梅县地区由所辖7县1市改为6县1市;1988年1月,广东实行市管县体制,梅县地区改为梅州市,辖原兴梅7县及新划县级区梅江区,共7县1区。[1] 历史沿革
秦末至西汉初年,南越守将赵佗乘中原战乱,自立南越国。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南越王赵佗设立揭阳县,今梅州大部地区属揭阳县地域。汉武帝平定南越后,梅州仍隶属于南海郡揭阳县。 西汉末,王莽篡位后改国号为新,揭阳县改为“南海县”。东汉初恢复揭阳县旧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