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节

唐朝宗室大臣
李素节(648年-690年),本名李廉,字素节,陇西狄道(今甘肃省秦安县)人,是唐朝宗室大臣,唐高宗李治的第四个儿子,母亲是萧淑妃[1]
永徽元年封雍王、任雍州牧,自幼聪慧好学,极得宠爱,后改封郇王。然其母萧淑妃失势被害,他遭武则天嫉恨,屡被进谗,先调任申州刺史,又因《忠孝论》被诬,遭降封、削减食邑,禁锢于袁州岳州。唐高宗去世后,他短暂起复,历经封葛王、许王,改任刺史。天授元年,遭武承嗣诬告谋反,于龙门驿被缢杀,年仅四十三岁。唐中宗复位后,追赠其官职、王位,让他陪葬乾陵[2][3][4]

人物生平

勤奋好学

李素节是唐高宗李治第四子,母为萧淑妃。永徽元年(650年,《旧唐书·李素节传》误作永徽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李素节受封雍王,官拜雍州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