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士俊

清朝的官员
王士俊(1683年-1750年),字灼三,号犀川,生于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贵州平越(今福泉)人。出身书香门第、官宦世家,自幼才华横溢,10岁即能诗善文。19岁时入平越府学,广泛交友,不耻下问。遇事不平,据理争辩。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冬,王士俊乡试未成,时年23岁。同年,他前往河南丰润县探望做官的父亲,一边帮父亲做一些文书事项,一边研习朝廷律令,熟悉政务吏治。 王士俊不仅是清朝政治人物,还担任了《清流县志》的主编。然而,与贵州平越的另一位王士俊(字竹庵)不同,这位河南丰润县的王士俊可能在康熙40年至康熙43年间担任清流县知县。

生平简介

王士俊返乡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考中举人,六十年(1721)赴京会试,中进士庶吉士,入翰林院任检讨。雍正皇帝即位,号召天下百官士子向朝廷进言,王士俊也提交了几条意见,被接纳。
雍正元年(1723)选送河南许州知州,自此开始其官宦生涯。当时许州濒临黄河,黄河经常决口,地方河防物资年年缺乏,灾荒时时发生,百姓困苦。王士俊到任后,施以仁政“革除衙门买卖官价,国课重耗,派办物料等陈规”,以市价买卖防河材料,杜绝以往官价高于市价弊端,又“严惩盗贼,平反冤狱错案”,“减免赋税,鼓励农耕”,许州百姓生活得以缓解。不久,王士俊又兼任祁县知县,廉以勤政,以培育人才为当务之急,并协助审理宜阳疑案,平反昭雪,使无辜者得以解脱,真正的强盗伏法。经河南巡抚推荐,调任河南第一县祥符。在离开许州时,百姓感恩,依依不舍,“拥留有脱轮断镫之风”。
祥符虽为河南首县,河灾更为严重,百姓负担较许州增多。王士俊到后经调查了解,当即免去民工每年帮堤工银二万余两。该县在每次黄河决口后,田土都被泥沙压埋,不能耕作,但百姓仍要缴纳赋税银二万余两。王士俊很同情,便拟出要求豁免此项款银的条陈呈送巡抚,巡抚漫不经心稍作阅览便掷甩于地,王士俊从容拾取又呈上,然后正襟危坐,等待答复。巡抚怒而责怪他这是为博取好名声才这样做的,王士俊仍不为其动,据理力争,并说“官可不做,民命不可不恤。”巡抚终究被迫同意,下令重新勘查,然后上报朝廷。经朝廷复查后,免去祥符这二万二千余两地正额银赋,百姓又得复苏生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