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辉,男,汉族,1994年12月10日出生于福建省安溪县白濑乡下镇村待御潭,是徐玉玉案的主犯之一。[1][2] 2016年,陈文辉非法获取高考考生信息,伙同他人假冒教育局人员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购房补贴为名进行诈骗,造成山东省临沂市高考录取新生徐玉玉死亡。[2][3][4]2017年7月19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文辉进行一审宣判。陈文辉因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陈文辉提出上诉。[5][6]同年9月1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陈文辉的上诉,维持原判。[7] 人物经历
陈文辉,1994年12月10日出生于福建省安溪县白濑乡下镇村待御潭。[1]陈文辉出身贫寒,初中没毕业便辍学在家,其后一直在外打工。[8]
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陈文辉与其同伙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房信息,将高考学生为主要诈骗对象,拨打诈骗电话2.3万余次,骗取他人钱款共计56万余元,并造成徐玉玉死亡。[4][2]2017年,陈文辉因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上诉被驳回,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受理此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