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黄

光武帝刘秀的姐姐
刘黄,湖阳公主,生于公元前18年,河南省南阳唐河县湖阳镇人,南顿县令刘钦长女,东汉光武帝刘秀的大姐。[1][2]
公元25年,刘秀迎妻阴丽华与湖阳公主到洛阳。公元26年(建武二年)刘黄被封为湖阳公主。公元43年,湖阳公主的家仆大白天杀人后躲在公主家,官吏无法抓捕。公主出行时让这个家仆陪同乘车,洛阳令董宣在夏门亭拦住公主,将家仆喝下车来当场格杀。公主告诉光武帝,光武帝大怒,召董宣,想箠杀他,但董宣据理力争,撞柱自杀,血流满面。光武帝笑道:“天子和布衣不同!”称董宣为“强项令”,敕令他出去,并赐钱三十万,董宣都赐给官吏们。从此董宣搏击豪强,京师莫不震栗。[2]

人物生平

封为公主

刘黄,河南省南阳唐河县湖阳镇人,[1]南顿县令刘钦长女,东汉光武帝刘秀的大姐。刘黄虽然出生于汉朝的宗室之家,但她小时,家道已衰落。父亲刘钦当过济阳、南顿县令,由于做官清廉,并没有给家中带来多少财产。父亲死后,她一家成了孤儿寡母,生活陷入困境。作为女孩中的老大,她既要帮母亲料理家务,又要照顾年少的弟弟妹妹。后叔叔刘良收留了他们。刘良汉平帝举孝廉,在萧县任县令,在叔父的任上,刘黄还需帮婶婶周氏干一些家务活。但叔叔家一下子骤添这么多人口,日子也过得逐渐拮据起来。不久,兄妹们随母亲回到了宛南的白水村居住。这里有属于刘家的房屋土地,还有少量的奴仆。一家人在白河岸边以耕种为生,日子倒也能过得去。建武元年(公元25年),光武帝刘秀称帝,建立东汉政权。建武二年(公元26年),光武帝封大姐刘黄为湖阳长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