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

唐太宗第十四子
李明(640年代—682年,唐朝宗室、书法家。出生于陇西狄道(今甘肃省临洮县),字为公。其母为齐王李元吉之妃杨氏,为唐太宗第十四子。[2]
贞观二十一年(647 年)封曹王,贞观二十三年(649 年)赐实封八百户,高宗即位后加满千户。先后任梁州都督虢州蔡州苏州三州刺史。永崇元年(680 年),因与废太子李贤通谋,降封为零陵郡王,流放黔州。永淳元年(682 年),在武后授意下,被都督谢佑逼迫自杀。唐睿宗景云元年(710 年),灵柩运回京师,陪葬昭陵谥号“恭”。李明育有 3 子。 [3][4]

人物生平

太宗幺子

李明生年史书未载,现仅能根据唐太宗第十三子赵王李福的生年判断,其最早生于贞观八年(634 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