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美娜

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
贾美娜,女,回族,出生于1942年8月,二级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北京舞蹈学院学术委员、中国民族民间舞教研室特聘专家。曾任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民族民间舞系专业教研室主任、系代主任,中国民族民间舞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委员会第八届、第九届委员。[1][2]
1954年贾美娜进入北京舞蹈学校学习,1960年毕业。1960年8月到1980年7月,贾美娜于北京舞蹈学校中国民族民间舞教研室任职。1980年8月至1987年2月,贾美娜于北京舞蹈学院教育系中国民族民间舞教研室任职。1985年8月至1987年2月,贾美娜任职于北京舞蹈学院科研处,同时兼任解放军艺术学院新疆军区班东北秧歌课,陕西省歌舞剧院男、女学员班中国民间舞课的教学工作。1987年3月到1993年3月,贾美娜于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民族民间舞系任职,任专业教研室主任并曾代理系主任工作。1993年4月以后,贾美娜曾任职于北京舞蹈学院附中中国民族民间舞学科主任,后又任中国民族民间舞教师、教学督导专家委员,2001年成为研究生导师。[1]2015年10月,贾美娜访问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音乐学院,为音乐学院舞蹈专业学生上实践教学指导课。[3]2024年6月26日,贾美娜出席北京舞蹈学院附属中等学校承办的“致敬大先生、薪火共传承——听贾美娜老师讲述校史故事、共话中专民族民间舞教程”活动。[4]
在贾美娜从教的50多年内,曾先后为中国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舞蹈学等学科制定并实施过不同年制需要的中国民族民间舞蹈课程教学大纲,并且她还曾在1988年、1991年、1994年连续三届桃李杯比赛中获得“园丁奖”,2008年被北京舞蹈学院授予“舞蹈教育终身成就奖”。[2]

人物经历

教育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