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纪周
公安部原副部长,全国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原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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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纪周,男,1942年生于
陕西延安
,
安徽
人,毕业于
中国人民大学
,曾任
公安部
副部长,全国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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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01年10月22日,李纪周被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以
受贿罪
、
玩忽职守罪
数罪并罚,判处其
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已经追缴和扣押的赃款赃物和其他财产全部上交
国库
。
[3]
[1]
人物履历
1964年,进入中国人民大学学习经济学,大学毕业后入伍。
[1]
1979年11月,转业到公安部,历任消防局办公室科员、科长、办公室负责人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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