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

隋朝大臣
李和(506~582年),字庆穆,陇西狄道(今甘肃临洮县)人。北魏隋朝时期大臣,河州刺史李辩之子。
勇敢识度,状貌魁伟。跟随夏州刺史源子雍和贺拔岳,屡破贼寇,从平元树之乱,授安北将军,护送孝武帝元修西行,封新阳县伯,跟随丞相宇文泰,擒杀窦泰、收复弘农、参加河桥之战沙苑之战,屡立战功,进封思阳郡公,出为汉阳太守、城防大都督大统初年,拜使持节、左光禄大夫、散骑常侍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赐姓宇文,出任夏州刺史。北周建立后,封为阐熙郡公,入为司宪中大夫,出任洛州刺史、延州刺史、荆州总管、延州总管,拜柱国大将军,封为德广郡公。
隋朝建立后,加上柱国开皇二年,去世,时年七十七。追赠使持节、司徒公、徐州刺史,谥号为肃。

人物生平

李和(582~506),本名庆和,[1]其先陇西狄道人也。后徙居朔方。以累世雄豪。善于统御,为夏州酋长。和少敢勇,有识度,状貌魁伟,为州里所推。贺拔岳作镇关中,乃引和为帐内都督。以破诸贼功,稍迁征北将军、金紫光禄大夫,赐爵思阳郡公。寻除汉阳郡守。治存宽简,百姓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