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义华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授
张义华(1965.1.14-),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人,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到原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从事教学工作,现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2004年被评为“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中国法学会会员、河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河南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法学会教育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2年被评为河南省“首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办公室副主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办公室主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建设委员会委员、办公室主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委员会委员。

基本介绍

人物经历
1965年1月14日出生于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来龙乡刘小集村,1981年9月入河南省潢川县高级中学读高中,1984年9月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读大学,1988年7月毕业分配到原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从事教学工作,1993年3月至2001年4月任法律一部商法教研室主任,2001年5月至2003年4月任科研处副处长,2003年5月至2005年12月任民商法学系主任,2006年1月至2010年3月任科研外事处处长,2010年4月至2013年3月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副处长,2013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质量评价中心主任,2016年1月至今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1993年评为讲师,1998年11月晋升为副教授,2004年11月破格晋升为教授,2011年评为三级教授
研究领域及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民商法学和民事诉讼法学教学、科研工作并兼职法律服务工作,是我省多家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及政府法律顾问,担任过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河南省高速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省路桥集团公司、金博大企业集团公司以及金融机构等大型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及案件代理工作。具有比较深厚的法学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