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仕衡

李仕衡
李仕衡,祖籍成纪人(今秦安县),北宋淳化年间(公元990年)进士及第,任彭山知县、剑州知州

正文

史籍记载
李仕衡[1],字天均,秦州成纪人,后家京兆府。进士及第,调鄠县主簿田重进京兆,命仕衡[]死囚五人,活者四人。重进即其家谓曰:“子有阴施,此门当高大之。”徙知彭山县,就加大理评事,迁光禄寺丞。父益,以不法诛,仕衡亦坐除名。
后会赦,寇准荐其材,尽复其官,领渭桥[niǎn]运,通判邠州,再迁秘书丞,徙知剑州。王均反,仕衡度州兵不足守,即弃城焚[chú]粟,辇金帛东守剑门。既而贼陷汉州,攻剑州,州空无所资,即趋剑门。仕衡预招贼众,得千余人,待之不疑。贼将至,与[qián]辖裴臻迎击之,斩首数千级。乃乘驿入奏,[zhuó]尚书度支员外郎,赐服绯鱼。已而使者言仕衡尝弃城,降监虔州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