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美经济体系

1975年成立的经济体系
1
2
拉美经济体系(Latin Aamerican Economic System),简称LAES,1974年7月,墨西哥总统埃切维里亚提出建立拉美经济合作和协调机构的设想。1975年3月,埃切维里亚总统和委内瑞拉总统佩雷斯发表联合公报并致函拉美各国首脑,正式倡议成立“拉丁美洲经济体系”。1975年10月17日,拉美23国政府代表签署《巴拿马协议》,宣告成立拉丁美洲经济体系。

历史背景

1975年10月17日,拉美23国政府代表签署《巴拿马协议》,宣告成立拉美经济体系 (Latin Aamerican Economic System -- LAES) 。
根据于1976年6月7日正式生效的《巴拿马协议》,拉美经济体系的宗旨是:促进地区性合作,支持地区一体化进程,推动制定和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协调拉美国家对经济和社会问题的共同立场和战略。拉美经济体系的行动准则是:平等、主权、独立、团结、互不干涉内政、相互尊重各国政治和经济及社会制度的差异。
拉美经济体系的最高机构是拉丁美洲理事会。理事会由各成员国政府任命一名全权代表组成。理事会一般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确定拉美经济体系的总政策。总部设在委内瑞拉首都加拉加斯。官方语言为西班牙英语法语葡萄牙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