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比(英文:Rabbi,希伯来语:רַבִּי),[3]又称为辣彼[1],是犹太教中对特定人群的称谓,通常指那些获得拉比任命并精通犹 太律法的人。他们是犹太人中的一个特别阶层,是老师也是智者的象征,接受过正规犹太教育,系统学习过《塔纳赫》、《塔木德》等犹太教经典。[4][2] 拉比起源于公元1世纪初,最早被称为拉比的是拉班迦玛列一世,[5]在塔木德和迦翁时代,拉比是《圣经》和口传律法的编纂者与诠释者,中世纪,他们是教师、法官、犹太律法的解释者和发展者,也是犹太人的精神领袖;现代拉比扮演着布道者、律法学者、犹太传统与现代性的调适者、乃至社会工作者等角色。[2] 拉比负责组织犹太社区 经堂的经典学习、授课并解答疑难;同时履行律法功能,组织实施社区律法,并针对新情况制定或阐释新律法;发挥仪式功能,作为会堂领袖组织并参与祈祷、读经、节期及成年礼等重要仪式;行使调解功能,联系社区成员,协助解决困难,包括调解家庭纠纷和提供心理咨询;律法方面,在以色列还保留了部分宗教相关裁决权。[5] 拉比在犹太历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编纂和解释了《塔纳赫》和《塔木德》等犹太典籍;抬高了《托拉》的地位,确立了《托拉》本体论;同时拉比创造了能够约束犹太人的犹太生活方式;在18世纪以后,为让传统适应新的世界,拉比也参与到调适犹太传统中,指导了犹太教的现代化变革。[2] 词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