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股文(英译:Stereotyped Writing、Eight-Legged Essay),是明清时期科举考试所使用的一种文体,也称制义、制艺、时文、八比文。[1]
八股文文体有固定格式,由破题、承题、起讲、入题、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因起股、中股、后股、束股这四个部分每部分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合起来共八股,得名八股文。八股文题目一律出自四书五经中的原文,文章内容以朱熹等人对经书的解释为标准,对经书义理进行阐释,文章字数也有固定限制,代表人物有归有光、王守仁、王鏊、艾南英等。[1] 八股文最早可以溯源到唐朝科举中的帖括。到宋代时,王安石变法对科举制进行改革,废除明经诸科,推行经义取士。元代基本沿用宋代的科举,将考试的出题内容限制于四书等儒家经典中。明代初期效仿宋人“经义”,提高了应试文中对于格律的要求,到了明代成化年间,逐渐形成比较严格固定的八股文格式。